欢迎各界人士,莅临我司指导工作
18948600480
Welcome to our company !
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城段277号309室
11月起,这三类再生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,允许自由进口 | |
|
|
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、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
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3号
为规范再生黄铜原料、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,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符合《再生黄铜原料(GB/T 38470-2019)》《再生铜原料(GB/T 38471-2019)》《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(GB/T 38472-2019)》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、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,不属于固体废物,可自由进口。 二、再生黄铜原料、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:7404000020,7404000030和7602000020。 三、不符合《再生黄铜原料》(GB/T 38470-2019)、《再生铜原料》(GB/T 38471-2019)、《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》(GB/T 38472-2019)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。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、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除外。 四、本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。 特此公告。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0月16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