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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一窗口执行新进口危险化学品规范申报有哪些要求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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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2020年12月24日单一窗口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后,2021年1月4日,单一窗口再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,进一步明确“散装危险化学品”和“件装危险化学品”的定义。 单一窗口官方通知地址: http://update.singlewindow.cn/pubnotices/20210104/decNotice01.html 关于规范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
1. “危险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散装危险化学品”,选择“危险货物信息”项下“非危险货物”子项,若选择“是”的,则不需要填写其余子项;若选择“否”的,则需要填写“UN编码”和“危险类别”两项。 2. “危险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件装危险化学品”,选择“危险货物信息”项下“非危险货物”子项,若选择“是”的,则不需要填写其余子项;若选择“否”的,则需要其余四个子项。 3. ”危险货物属性”栏勾选“非危险化学品”,不强制填写“危险货物信息”。 以上内容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。 附件: 1. 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 2. 危险化学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 危险化学品目录(2015版)下载: http://update.singlewindow.cn/pubnotices/20210104/20200918_1.doc 危险化学品海关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下载: http://update.singlewindow.cn/pubnotices/20210104/20200918_2.xlsx |